2017年10月25日 星期三

【全能神教會】信神當具備的幾個分辨

外表的好行為與性情變化的區別。相關神話如下:

「性情變化是指啥說的?你得是喜愛真理的人,在經歷的作工中接受神話的審判刑罰,經歷各種苦難熬煉,人裡面的撒但毒素得著了潔淨,這叫性情變化。……在神家說性情變化,就指一個人因著喜愛真理能接受真理,終於認識了自己悖逆抵擋神的本性,認識到人敗壞得太深,認識了人的謬妄詭詐,認識到了人的貧窮可憐,最終認識了人的本性實質,達到了能完全地否認自己、背叛自己,憑神的話活著,凡事實行真理,這就是認識神的人,就是性情變化的人。」
摘自《座談紀要·怎樣認識人的本性》

「性情變化主要是指你本性上的變化,本性的東西不是在外表作法上就能看得出來的,本性的東西直接涉及到人生存的價值啦,生存的意義啦,人生的價值觀啦,涉及到靈魂深處的東西,涉及到人的實質。如果人不能接受真理,人的這些方面就不會起變化,只有經歷神作工的人完全進入真理了,人的價值觀、生存觀、人生觀都起了變化,看事觀點與神一致了,能絕對順服神、忠於神了,這叫性情變化了。外表上或許能下點功夫啦,或能吃點苦啦,或者是上面工作安排你能給落實落實啦,或者讓你往哪去你就往哪去啦,這只是有點行為上的改變,夠不上性情上的變化。你也可能能跑很多路,也可能能受很多苦,能忍受很大的屈辱,也可能你感覺離神很近,聖靈也在你身上作一些工作,但是當神要求你做一件不合你觀念的事的時候,你還能不順服,還能去講理由,還能悖逆抵擋,甚至嚴重的時候你還能指責神、抗議神,這就問題嚴重了!證明你還是抵擋神的本性,並沒有絲毫的變化。」
摘自《座談紀要·對性情變化該有的認識》
「信神不是說神要求你做一個好人,或者是做一個規規矩矩的人,或者做一個守法的人,或者做一個不會思想、沒有頭腦的人。以前人都認為信神性情變化就是做一個老好人,外表有點兒人樣,有教養啦,能忍耐啦,或者是外表敬虔啦,或者是外表有愛心啦,能幫助人啦,好施捨啦,總之,就是做一個人觀念想像裡認為的好人,就像世上有的人說的:『有錢就施捨給那些窮人或者是要飯的人。』……所以好多人認為信神僅僅就是外表行為有些改變,外表的思想有些改變,外表的作法有些改變,甚至有的人認為信神就是多吃苦,不吃好東西,不穿好衣服。像以前西方有一個天主教的修女(天主教也是一種宗教,對她們來說其實也是一種信仰),她就認為信神只要是一生當中多受苦、少吃好的、少享受好的,有錢就施捨給那些窮人或者需要施捨的人,或者多做善事、多施捨給人、多幫助人,自己一生就受苦,什麼好的不吃,什麼好的不穿,她到死的時候渾身上下只有兩美元的服裝穿著,每天她的生活費可能不到幾美元,她這樣一個事蹟,也可能在全世界一般的新聞當中或者重要新聞當中都報導出來了。這說明什麼呢?這樣的人才是人類心目當中的好人、善人,才是宗教界當中人認為的行善的人、做好事的人,才是有變化的人,才是真正有信仰的人。所以說你們可能也不例外,你們肯定也認為,一說信神、有信仰,那肯定就是做好人。做一個什麼樣的人呢,不打人、不罵人、不說髒話的人,不幹壞事的人,外表讓人看著是一個信神的人,更有的人說是做一個能榮耀神的人……神要拯救人,神說了許多話,作了許多工作,他讓人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?是讓人成為一個有真理作思想主導、有真理作人生存座右銘的一個人,不是讓你像一個木頭人一樣沒思想,更不是讓你像一個植物人一樣沒有脾氣,沒有正常的喜怒哀樂,而是讓你做一個愛神所愛、恨神所恨,能夠喜歡神所喜歡的、厭憎棄絕神所厭憎的這樣一個正常的人。……所以我就說你們不明白什麼叫性情變化,你們只是在行為上,在外表的作法上,在你們的脾氣上、性格上來約束自己,這樣不可能達到性情變化。你看神哪句話說『你們應該約束自己,不應該隨便亂說話,不應該隨便有喜怒哀樂,不應該亂發脾氣、亂暴露天然,也不應該亂買衣服、亂穿衣服』,這些話神說了嗎?即使有的部分提到也不是主要的地方,也不是讓人性情變化的主要方面的真理,神的話只是大量地提到人的敗壞實質,如何認識人的敗壞實質,人怎樣才能達到性情變化,怎樣才能達到真實地認識人的敗壞實質,從這些敗壞的性情裡頭走出來,然後按神的要求去做,做一個合神心意的人,做一個滿足神心意的人。你們明白這個問題之後還能在這些外表的作法上做文章嗎?還能在外邊這些事上糾纏嗎?所以說,你不明白什麼叫性情變化就永遠抓不到性情變化的實質,永遠不可能達到性情變化。尤其有一些剛剛從宗教裡過來的人,他們對信神的思想觀念還沒有完全從宗教的儀式、宗教的思想觀點裡轉變過來,還在追求做屬靈人,還在追求做敬虔的人,做有忍耐的人,做一個天然的老好人,做一個樂善好施的人,這就大錯特錯了!你如果追求做一個這樣的人,你永遠不會得著神的稱許……」
摘自《座談紀要·什麼是性情變化與性情變化的路途》
「多數人信神都特別注重行為,因此在行為上都有改變,信神以後不與人相鬥了,也不打架罵人了,也不抽煙、不喝酒,公家的東西一個小釘、一塊木板都不佔,甚至吃了虧受了冤枉也不打官司,的確行為上都改變一些。因著信神以後感覺接受真道特別好,另外也體嘗到聖靈作工的恩典,特別有熱心,甚至什麼都能撇,什麼都能做到,但是到了最終,信了三年、五年、十年、三十年以後,因著人的生命性情沒有變化,又老病重犯了,狂妄自大更變本加厲了,開始爭權奪利、貪教會錢財、唯利是圖、貪地位、貪享受,成了神家的寄生蟲了,尤其那些做『帶領』的多數都被人棄絕了。這些事實說明了什麼?光是行為變化並不能持久,人的生命性情若沒有變化遲早會凶相顯露的。因為行為變化是源於熱心,再加上當時也有一些聖靈作工,人發熱心、獻一時好心這是極容易的事,正像外邦人所說:做一件好事容易,難的是一輩子做好事。一輩子做好事人做不到,人的行為都是受生命支配的,生命是什麼行為也是什麼,自然流露的東西才代表生命、代表本性,偽裝的東西不能持久。神作工拯救人不是裝飾人的好行為,神作工是為變化人的性情,讓人脫胎換骨成為新人。所以,神審判人、刑罰人、試煉人、熬煉人都是為變化人的性情,達到能絕對順服神、忠於神、正常地敬拜神,這是神作工的宗旨。人有好行為不等於能順服神,更不等於與基督相合,行為上的改變都是根據道理、憑著熱心做出來的,並不是根據真實的對神的認識,不是根據真理,更不是根據聖靈的引導了,即使有時受點聖靈支配,但不屬於他的生命流露,更不等於人認識神,行為再好也不能證明他是順服神的人,不能證明他是實行真理的人。行為上的改變是一時的假相,是發熱心的表現,不屬於生命的流露……人有好行為不一定有真理,人有熱心只能憑道理守規條,涉及到實質的問題沒有真理的人就解決不了,道理代替不了真理……有一些初信的人他認為他信神以後脫離世俗,跟外邦人見面沒話了,跟親戚朋友很少來往了,外邦人說:『這個人真變了。』他就感覺:『我的性情真變化了,外邦人都說我變了。』其實他的性情真有變化了嗎?沒有。這只是外表的變化,從生命來說根本就沒有變化,還是原封未動的老本性在裡面扎根呢。在人身上有時候因有聖靈作工而發一些熱心,外表上有一些改變做了一些好事,這不等於性情變化,你沒有真理,你的看事觀點還是老舊,甚至和外邦人一樣,你的價值觀、人生觀仍沒有變化,起碼該具備的敬畏神的心都沒有,這就離性情變化差得太遠了。」
摘自《座談紀要·外表的改變與性情變化的區別》
「在宗教裡有許多人一輩子沒少受苦,攻克己身或背十字架,甚至臨死之前還受苦還忍耐呢!有的臨死的那天早上還在禁食,一生之中不吃好的,不穿好的,盡講受苦。他們能攻克己身、能背叛肉體,他們這些人吃苦的精神是可嘉,但他們的思想、他們的觀念、他們的精神面貌以至於他們的舊性根本沒經過對付,對自己沒有真實的認識,他們這些人的心中的神的形像是傳統的渺茫神的形像,他們為神受苦的心志是從他們的熱心與他們的人性的好性格得來的。他們雖然信神,但並不認識神,也不知道神的心意,只是一味地為神作工,為神受苦,根本不講分辨,也不講究如何能夠事奉到神的心意上,更不知如何能達到認識神。他們事奉的神並不是具有神原有形像的神,而是他們自己想來的、自己聽說的或從文字上找著的神的傳說,他們便用自己那豐富的想像、自己那敬虔的心理來為神受苦,為神擔當神要作的工作。他們事奉的準確度太低,真實能事奉到神心意上的人幾乎沒有。不管他們如何甘願地受苦,他們那原有的事奉的觀點和他們心中的神的形像總也沒有變化,因為他們並沒經過神的審判刑罰與熬煉、成全,也無人用真理帶領他們,即使他們信的是救主耶穌,他們也都是從未見過救主的,只是傳說、風聞。這樣,他們的事奉不過都是閉著眼睛胡亂事奉罷了,就如瞎子事奉自己的父一樣,就這樣的事奉到最終又能有什麼成果呢?誰又會稱許呢?他們的事奉從始到終沒有一點變更,都是在接受人為的教訓,以自己的天然、自己的喜好來事奉,能得著什麼賞賜呢?……凡是那些沒有接受審判、沒有接受修理對付、沒有變化的人,不都是沒被完全征服的人嗎?這樣的人有什麼用呢?你的思想、你對人生的認識、你對神的認識沒有新的變化,也沒有一點真實的收穫,你永遠事奉不出什麼名堂來!你沒有異象,沒有對神工作的新的認識,你就不是被征服的人,那你的跟隨也就如那些受苦、禁食的人一樣,沒什麼價值!正因為他們所做的沒有什麼見證,才說他們的事奉是枉然呢!那些人一輩子又受苦、又坐監,無論何時都忍耐、講愛心、背十字架,受世人毀謗棄絕,什麼苦都受了,他們雖然順服到終,但就是沒被征服,沒有被征服的見證。苦沒少受,裡面對神什麼認識也沒有,他們身上那些老舊的思想、老舊的觀念、宗教的作法、人為的認識、人的思維都沒有經過對付,裡面沒有一點新的認識,對神的認識沒有一點是真實準確的,都把神的心意錯解了,這能是事奉神嗎?……如果你信神只知道攻克己身、忍耐受苦,也不知對錯,更不知為誰,這樣實行怎能有變化呢?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征服工作的內幕(三)》
「那些宗教人到一起就說:『姊妹,你這一段光景怎麼樣?』她說:『我覺著虧欠神,不能滿足神的心意。』另一個人說:『我也虧欠神,我也滿足不了神。』就這幾句話、幾個字就把他們內心深處骯髒的東西給說出來了,就這樣的話是最令人厭憎的,也是令人極度反感的,這些人本性都是與神敵對的。注重實際的人他有什麼就交通什麼,敞開心交通,沒有一點虛假過程,沒有那些見面禮,不講客套話,都是直來直去,沒有什麼世俗的規矩。有些人好外面做,甚至沒有一點理智,別人一唱詩歌他就開始跳舞,鍋裡的飯都糊了還不知道,這樣的人不敬虔、不尊貴、太輕浮,這都是沒有實際的表現!有些人在一起交通靈裡生命的事,雖然嘴上不說虧欠神,但心裡對神有真實的愛。你覺著虧欠神跟別人沒有關係,你是虧欠神,不是虧欠人,你總跟別人說這話有什麼用?你得注重進入實際,不要注重在外面熱心、外面表現。
人外表的好行為代表什麼?代表肉體,外表的作法再好也不代表生命,只能代表你這個人的性情,人外表的作法不能滿足神的心意。你總說虧欠神,不能供應別人的生命,也不能激發人愛神的心,你以為自己這樣做就滿足神了?你覺著這是神的心意,認為這就是屬靈,其實這都是謬妄!你認為你所喜好的、你所願意的正是神所喜悅的,你的喜好能代表神嗎?人的性格能代表神嗎?你的喜好正是神所厭憎的,你的習慣都是神厭棄的。你覺得虧欠,那你就到神面前禱告神,不必對別人說,你不在神面前禱告總在人面前表現你自己,能滿足神的心意嗎?你總在外表做,這就代表你這個人是最虛浮的人,只有外表好行為卻沒有實際的人屬於什麼人?屬於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,屬於宗教人士!你們外表的作法若不脫去,不能變化,那你們假冒的成分就越來越多,假冒的成分越多越抵擋神,最終這樣的人必被淘汰!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信神要注重實際不是搞宗教儀式》
「或許你信神多年從來沒有咒罵過任何人,從來沒做過一件壞事,但你與基督接觸不能說老實話,不能辦老實事,不能順服基督口中的話,那我說你是世上最陰險毒辣的人。你對你的親朋好友、對你的妻子(丈夫)兒女與你的父母都特別友好特別忠心,而且從來不佔任何人的便宜,但你不能與基督相合,不能與基督和睦相處,那你就是將你的所有都救濟給你的鄉鄰或你將你的父母、家室照顧得無微不至,我說你仍是一個惡人,而且是一個詭計多端的惡人。你別以為你與人相合就是與基督相合,你別以為你做點好事就是與基督相合,你以為你的善心能巧取上天的賜福嗎?你以為你做點好事就代替你的順服了嗎?你們每一個人都不能接受對付、修理,都難以接納基督的正常人性,而且還口口聲聲說順服神,你們這樣的信仰會得到應有的報應的。」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與基督不合的人定規是抵擋神的人》

參考人的交通:

「沒有真理的人他把人性活出的那個好和真理相提並論了。人性活出的那個好你敢保證都合乎真理嗎?你敢保證它都是正面事物嗎?那你們說人的愛和神的愛是相同的嗎?不同。有時候人的愛是撒但的愛,是情感的愛,是出於己意、出於利益的愛。簡單舉個例子,有一個人的本性是魔鬼,他愛魔鬼,那你說他的這個愛是什麼愛呀?他不愛神,他愛魔鬼,那是不是撒但的愛呀?撒但的愛是與真理相違背的,是與真理敵對的,是與神的所有所是、與神的愛背道而馳的,不要以為人有愛就是好人,他的愛沒有真理,是愛反面事物,那這個愛就是撒但的愛。那人的好有些是不是抵擋真理的?有些人的好就是抵擋真理的,所以說在人看為好的人,在人看比較讓人佩服、贊成的人,他不一定能合神心意,也可能他是個反面人物,這麼說對不對呀?所以說敗壞人類不管在人看是好人還是壞人,在神那兒看都是屬於撒但的,都屬於有撒但性情的人,都屬於敗壞人類,都屬於與神敵對的。咱們舉一些例子,你們說宗教裡的人為什麼能將基督釘在十字架上?他們將基督釘十字架的時候,他們是什麼樣的存心?他們認為自己的存心錯了嗎?他們還以為是在忠於神,還以為是在維護神的作工,還以為是站住見證了,但是在神看他們正是抵擋神的,正是神的仇敵,你怎麼看這個事?現在宗教界定罪神末世的作工,把基督重釘在十字架上,他們心裡所想的也是在維護神作工,也是在忠於神,並不是與神敵對,他們覺得他們才愛神呢,他們才是最忠於神的,他們是不是這個想法啊?那你們說他們這樣做、這樣想,在敗壞人類看來,他們做的都是對的,都是好的,但是在神看的確是抵擋神的、是神的仇敵,這個問題你怎麼解釋?人的好代不代表人合神心意?代不代表人是屬義的?代不代表人是與神相合的?所以人沒有真理能不能達到合神心意?人沒有真理是不是抵擋神的?那人的好到底是正面事物還是反面事物?人的好多數都是反面事物,因為摻雜太多,摻雜了撒但的毒素,沒有一點真理成分。所以說人『存心』好的時候,做的事也不一定是在實行真理,也可能是在抵擋神,是在明目張膽地與神敵對,這些事從整個宗教界抵擋神、背叛神將基督重釘在十字架上的事實完全可以得到證明。……所以人所謂的活出,所謂做得對、行得好的事都不一定合乎真理,有些做法正是抵擋神的,甚至可以說是作惡,是倒行逆施,是背叛神的舉動。這些事現在看清楚了吧,憑人想像得再好也不代表有真理,不代表有實際,實行真理才是有實際。」
摘自《交通講道(六)·關於神話〈實行真理才是有實際〉的講道交通》

東方閃電全能神教會是因主耶穌的再來——末後基督全能神的顯現與作工而產生的,也是在全能神公義的審判與刑罰之下產生的,是由所有真心接受全能神末世作工、被神的話語征服拯救的人組成的,完全是全能神親自設立的,也是全能神親自牧養、親自帶領的,絕對不是任何人能夠設立的,這是全能神教會所有神選民公認的事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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